2005年6月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昨问今答
  生前写错名字房产继承如何办?
    吴先生问:
    我的父亲已经去世5年,去世前,父母把单位的公房买了下来,但一直没有办产权证。今年,我母亲也去世,兄弟几个协商将该房子给了我,在去办理产权证及过户手续时,我发现父亲生前身份证上名字中的“发”字,在办理房产登记和发票时写成了“华”字,办事人员表示名字不同无法办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本报作答:你可以通过查找有你父亲签字的法律文件,查找他的人事档案,寻找有关证人,也就是必须找到证据证明你的父亲曾经同时使用过这两个名字,而后找有关政府部门更正房产登记,再通过公证程序继承你父亲的财产。
    
  单位能否强制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
    黄先生问:
    我所在的企业要求职工必须参加某保险公司的储蓄性养老保险。职工不同意,企业负责人说,谁不同意就从工资中扣除保险费。请问:储蓄性养老保险与其他养老保险有什么不同,企业的做法对吗?
    本报作答:法律明确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必须按照政府确定的费用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此外,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而储蓄性养老保险则由职工个人自愿参加。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储蓄性养老保险应由劳动者个人根据自身收入情况自行决定参加与否。投保多少和投向什么保险机构,也由劳动者自己决定,其他人不得干涉。所以你所在企业的行为已侵犯了你们的合法权益,你有权拒绝参加该储蓄性保险。
        
  在私企工作的农民工能享受节假日吗?
    林先生问:
    我所打工的企业是一家个体私营企业,没有节假日,当我和工友们提出应该享受节假日时,企业老板说:农民工不能享受节假日,如擅自休假应扣除相应的工资。请问,农民工就没有权利享受节假日吗?
    本报作答:你所在企业的老板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和你的工友享有休息权,我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作为该企业的农民工,你们可享受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如你所在的企业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又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报酬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商场与柜组承包人谁为纳税人?
    黄女士问:
    某商场决定将部分柜组承包给内部职工个人经营,由职工上交一定数额的承包费。李某承包了一个柜组,与商场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未约定税款由谁缴纳,不知应由商场缴税还是应由柜组承包人缴税,请贵报能够解答。
    本报作答:商场与柜组承包人谁是纳税人,要看承包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民法通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承包人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独立进行经营活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自己选择进货渠道、自行定价、自行销售商品,对取得的收入有分配权,只需向原企业上交承包费,则承包人为纳税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而对于企业内部的各种承包,如你所提到的商场将其中的柜组承包给内部职工,实行分级单独核算等,承包人未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纳税人应该为商场,而不是柜组承包人。